为帮助困难职工及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 <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办〔2020〕26 号)文件要求,经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调查核实,县总工会审核,拟将王芳等26名困难职工作为竹山县总工会2024年深度困难、相对困难职工第一批救助对象,拟将肖维等10名困难职工作为送温暖困难职工第二批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困难职工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5天)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竹山县城 (略) 2号
监督电话:*、*
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真实身份与竹山县总工会联系。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