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宁化县家禽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化县家禽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化县瓦庄村
3.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278.75m2(合10.92亩),总建筑面积#.46m2(计容面积9795.78m2)。拟建设一条年屠宰#只禽类的加工生产线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分两期建设。
一期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下:
①禽类加工车间,建筑面积3835.58m2,安装建设符合行业标准的机械化禽类屠宰加工生产线;
②附属设备房,建筑面积727.92m2;其中包 (略) 理泵房,消防水泵房, (略) 理用房以及配电房等。
③室外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围墙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停车位,并配套建设大门、给排水、供配电等。
二期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下:
深加工车间,建筑面积5232.28m2。
二、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宁化县 (略)
2.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
3.联系人:杨小明
4.联系电话:059-#
5.电子邮箱:*@*q.com
三、评价单位概要
1.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2.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5~7层
3.联系人:杨伟凯
4.联系电话:0591-#
5.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建设单位:宁化县 (略)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