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略) 《关于加快建设 (略) 场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有关要求, (略) 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略) 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维 (略) 场秩序工作的统一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略) 各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等经营者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限制或 (略) 场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
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2.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
3.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
4.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5.其他限制或 (略) 场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
(二)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规定和做法
1.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 (略) 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
2.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3.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4.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
5.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
6.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规定和做法。
(三)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 (略) 批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规定和做法
1.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2.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3.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4.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规定和做法。
(四)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规定和做法
1.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2.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
3.违 (略) 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
4.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规定和做法。
二、提供线索注意事项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是否就同一事实已向其他行政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 (略) 提起诉讼等。
三、线索受理途径
1.举报电话:*、*;
2.邮寄地址:四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国投大厦14楼1418号办公室(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邮政编码:*。
(略) 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者积极提供有关问题线索。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