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襄 (略) 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和报考人员的资历业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将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考察人选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各学科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人选名单见附件1)。
体检考察人选放弃体检或者放弃考察的,应当提交放弃体检考察声明(模板见附件2)。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体检人选应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7:00时前,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襄 (略) 管委会大楼前集合,集体乘 (略) 体检,费用自理(收 (略) 确定, (略) 收取)。已怀孕者还应持最近一次的孕检报 (略) 审验,暂不做胸部X光(胸部透视)项目,待分娩后再补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襄 (略) 管委会地址:市东风汽车大道15号,可乘坐536、518、515、530、601、542、 (略) 公交车 (略) 管委会下车。
(二)复检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有关项目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其中: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向招聘主管部门带队人员申请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招聘主管部门带队人员申请当场复检。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异议时,应当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2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逾时不予受理。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日内宜清淡饮食;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前一日晚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
4.检查当天要着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
5.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禁水,在抽血、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餐饮水;
6.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并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一并告之,便于分析体检资料做出结论;
7.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怀孕的女性受检者,应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胸部X光;
8.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三、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考察人选应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在“鄂汇办APP”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交到襄 (略) (略) 教育科(襄 (略) 管委会办公楼8528室)。
四、递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拟聘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不得放弃受聘。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710-#( (略) (略) 教育科)
体检、考察后,我区将按招聘方案和有关公告确定拟招聘人员,请各报考人员关注襄 (略) (略) 站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1.襄 (略) 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2.放弃体检考察声明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