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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颍东区老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东区阜胡路与立新街交叉路口往西约110米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 (略) 颍东区阜胡路与立新街交叉路口往西约110米,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环保投资92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24亩,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建设医疗综合楼、住院综合楼、食堂及后勤保障用房及配套配电、消防、环保、绿化等辅助工程,购置相应设备,建设集基础医疗、急诊急救、中医康复、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为一体的 (略) ,设置床位数100张。项目共设置18个诊室,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按50人次测算,年门诊人数预计约32.85万人次
项目应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污水采用雨污分流;院区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酸性废水中和预处理)经院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130t/d,采用“格栅+集水池+曝气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老庙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口设置废水排放流量自动监测系统,并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由施工期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等措施,减小施工期环境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项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经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报告表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中其他医疗机构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