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完成2024年生猪出栏任务。若有业主自愿实施金堂县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生猪出栏奖补资金项目,可向所属镇(街道)申请,填写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审核后报金堂县 (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补助对象: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期间出栏生猪在5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场。
(二)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共89.*元。
(三)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以申报出栏生猪数为基准核算。
(四)申报条件:养殖场手续齐全,出栏生猪检疫合格,并提供检疫证明(出栏生猪用途为屠宰,不是饲养)。
二、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时限截止到2025年1月8日17:00。
三、其它要求
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经镇(街道)审核后,将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县 (略) 畜牧站1014室。
联系人:刘华东 电话:*
附件:金堂县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生猪出栏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
金堂县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