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河北分公司2023-202 (略) 小规模能源设备区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略) 河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编号为〔09-09-04H-2023-D-D15099〕,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计划采购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区域能源维护服务。
2、合同类型:框架+订单,最终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3、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 |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实施地域 |
标段一 | (略) | 昌黎县,卢龙县 |
标段二 | 华航 (略) | 抚宁区 |
标段三 | 海纳 (略) | 青龙满族自治县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省公司招标了海港区、北戴河、山海关的代维服务项目,县区能源业务缺少代维维护, (略) 公司要求,县能源业务代维维护单位与当地一体代维单位保持一致。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5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河北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1号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邢庄家园31栋1单元901室。
项目联系人:李连意
电话:*
邮箱:*@*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