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9日我局对年产500吨茶粕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说明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 告 期: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4日(7日)
联系电话:0746-*
电子邮箱:*@*ina.com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茶粕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说明
文 ???号:?祁环评〔2022〕12号
发文时间:?2022年8月29日?
批 ???文:
祁环评〔2022〕12号
(略) 新凤凰油脂厂
年产500吨茶粕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说明的批复
(略) 新凤凰油脂厂:
你厂委托长沙 (略) 编制的《 (略) 新凤凰油脂厂年产500吨茶粕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说明》(以下简称“变更说明”)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祁阳县凤凰油脂厂年产500吨茶粕有机肥项目位于祁阳县观音滩镇凤凰滩,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8年11月通过祁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祁环评〔2018〕24号)。由于本项目产品、产能发生变化等原因,现主要变更内容为:①企业名称由“祁阳县凤凰油脂厂”变更为“ (略) 新凤凰油脂厂”;②占地面积由“2589m2”变更为“4000m2”,建(构)筑物面积由“640m2”变更为“970m2”;③项目产品由“茶粕有机肥”变更为“茶粕和毛油”,年生产规模变更为1900吨茶粕和100吨毛油;④锅炉废气处理工艺由“水膜除尘”变更为“布袋除尘”; ⑤项目总投资(含环保投资)、设备数及原材料使用量等相应增加。
根据项目变更说明分析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变更说明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上述变更内容。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其他事项按原环评报告及批复执行。
三、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保管理人员和职责。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按要求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环境安全。
五、若发现本项目存在承诺弄虚作假或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建设单位应承担环保主体责任,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工作。??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