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聚乙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鑫 (略) 委托环评单位承担可回收聚*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鑫 (略)
地 址: (略) 广澳南湖台商投资区N4地块
联系方式:*(黄先生)
(二)项目概况
广东鑫 (略) 拟投资4030 (略) 广澳南湖台商投资区N4地块BOPET薄膜科研实验车间建设“可回收聚*烯薄膜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功能性PE膜8000吨,镀氧化铝膜7000吨。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设备运行噪声、污废水、固体废物等。建设和运营过程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广东鑫 (略)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