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阿鲁科尔沁旗棚改闲置安置房源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4AQCQ003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该单位负责的阿鲁科尔沁旗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闲置安置房进行公开转让出售。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J
法定代表人:郭树文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住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集通路40号
标的基本简介:
标的 编号 | 标的 名称 | 标的 位置 | 标的数量(平方米) | 竞拍底价 (万元) | 竞拍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步长值 (万元) |
01 | 金域新城3号楼3单元402室 | 天山镇 | 71.1 | * | 12 | 0.2 |
02 | 金域新城3号楼3单元602室 | 天山镇 | 71.1 | * | 11 | 0.2 |
注:以上标价不含税,增值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已批准。赤峰悦诚房地产 (略) 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赤峰悦诚估字【2023】第0205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交易公告截止前向转让人提出。
(二)凡参与竞拍都视同已经亲自实地踏勘,确认了解了拍标的实地现状等,对交易风险充分调查研判;竞拍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竞拍标的现状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拍人自负。
(三)竞拍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提供的文书确定,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拍人一旦做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拍成功后,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1月5日08:30起至2024年1月15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08:30起至2024年1月15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7:30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5日08:30起至2024年1月15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联系人:张丽颖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此次竞拍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为:
一标的竞价时间: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
二标的竞价时间:2024年1月16日9 时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买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转让方在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成交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 (略) (略) 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 (略) (略) 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向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此次竞拍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二)受让方向出让方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签订成交合同。
账户名称: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号:*8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阿鲁科尔沁旗支行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电 话:0476-*
发布时间:2024年1月4日
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 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