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安发改函【 * 号) (略) ,比选文件在 (略) (略) ( (略) 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安发改【2015】比选备案第53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2.2 建设地点: (略) 镇五里村与 (略)
2.3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0928.38平方米(约31.39亩),总建筑面积6304.76平方米,其中综合业务大楼3724.56平方米,人 (略) 及高炮连业务用房1257.60平方米,业务辅助用房1297.60平方米,门卫室25平方米,建 (略) 、人 (略) (略) 、 (略) 、道路、 (略) 、绿化、亮化及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7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48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县政府投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800.00万元
3.1 资格等级: (略) 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免费注册), (略) 之日起至 * 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 (略) 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 (略) 时间), (略) 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略) 。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 (略) 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8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 (略) 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 (略) (略) (略) 。
(略) (略) (www.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地 址: (略) 镇 (略) 路
邮 编: ***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