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灌自然告字〔2024〕5号
经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灌阳县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灌阳县2024-5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4-5号 | 宗地面积 | 7367.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灌阳县灌阳 (略) 40号 | |
土地用途 | 商住用地 | 容积率 | ≤3.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54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投资强度 | 竞买保证金 | (略)元 | 宗地出让状态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的整数倍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08时00分至10月30日17时00分 | 拍卖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11时00分 | |||
备注 | 拍卖出让地块的容积率以公告为准,其他规划指标以灌自然资规管字〔2024〕5号文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的公司、企业(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 本次拍卖设定底价,竞买人的应价必须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增价规则的,方可视为成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4日8时至2024年10月30日12时到广西 (略) 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广西 (略) 将在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 (略) 授权广西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六、本次拍卖会地址和地点: (略) (略) (略)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和 (略) ; (略) (略) 四楼12号开标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5号1-2楼
广西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灌阳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王亚萍 联系电话:(略)
灌阳县 (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