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思 (略) :
你公司报来《延安思格 (略) 年产*吨水性工业漆和高固体份涂料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延思格办〔2024〕003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审议,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由延安思格 (略) 建设,建设地 (略) 宝塔区青化砭镇刘里府村、王庄村,总投资3.6亿元。项目规划占地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m2,建成后年生产各类涂料总计*吨。该项目于2023年7月办理备案,项目编码:2307-*-04-01-*。
项目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新水。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3718.24吨标准煤、等价值5461.71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电力977.*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费量为221.*Nm3,年耗水消费量1.*m3。
宝塔区综合产业园区要加强对项目单位能耗双控管理,监督指导延安思格 (略) ,积极建设光伏等新能源设施,以及购买绿电等措施,最大限度使用可再生能源,到“十四五”末绿电消费量不低于项目总用电量的30%。通过使用绿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幅降低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略) 能耗强度下降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措施基础上,应重点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项目应不断优化除尘回收、搅拌研磨工艺,有效降低项目能耗。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要求,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四、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时间超过前述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 (略) 区两级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项目节能验收应按照《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 〕1273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完成节能验收后,应及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并上传至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存档备查。
(略) 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