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5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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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烟 (略) 差别性纤维生产加工项目(扩建) | 海环报告表[2022]037号 | 2022年9月5日 |
2 | 烟台知 (略) 饲料生产加工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2]038号 | 2022年9月5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2]037号 烟 (略) 差别性纤维生产加工项目(扩建) (略) 开发区南京街17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1度11分13.142秒,北纬:36度43分54.595秒,该项目占地*.62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差别性纤维3950吨. 该公司<年产200吨差别性化学纤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1月2日取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因实际建设中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设备等均发生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3-*-04-01-*),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选址合理.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你公司应根据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整改,在落实整改到位以前,企业不得投产运营;在后期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雨污分流制,落实项目排水系统.厂区内雨水由管道汇集后, (略) (略) . 项目柔顺剂配制用水全部用于产品中,不外排; 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高温定型废水,须集中收集通过厂区配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应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纳管标准及与 (略) 签订的污水接纳处理协议,进行集中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禁止污水直排,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2,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车间东侧挤出机产生的有机废气与车间西侧的挤出机,模具清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II时段其他行业标准要求. 项目配建的食堂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油烟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处理过程,密闭处理场所,对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污泥池等采取加盖密闭等措施,厂界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的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中NMHC厂区内限值要求. 3,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优化和布局各功能区,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鉴别类比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处置,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严禁流失,扩散.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饲料*吨. 该项目前身为海阳金丰汇 (略) ,其饲料加工项目于2018年7月26日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海环报告表[2018]036号), (略) 将饲料加工项目场地及部分建成的设备等全部转让给 (略) , (略) --烟台知 (略) 承担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并拟对原产品方案,设备方案等进行重大调整,故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2-*-04-05-*),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选址合理.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你公司应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整改,在落实整改到位以前,企业不得投产运营;在后期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雨污分流制,落实项目排水系统.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应通过管道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自建的废水池中, (略) 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禁止污水直排,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2,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投料,清理,粉碎,冷却等产生的粉尘的环节,由设置的废气收集系统,经密闭管道集中收集,进入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配建的锅炉所需燃料为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尘,SO2 和 NOX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项目的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优化和布局各功能区,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鉴别类比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处置,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危险废物转移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严禁流失,扩散.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习,同时做好记录和总结.制定的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人,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环境监测资料等环境保护档案的存档工作,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6,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18t/a 0.12t/a 0.4182t/a以内)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7,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0-2020)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监测计划,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二,项目在后期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 (略) 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