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古蔺县2023年度国有土地出让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行天下房 (略) | (略) 武侯区长华路19号3栋1单元7楼711号 | 6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行天下房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土地评估 | 古蔺县范围内 | (一)古蔺县范围内的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租赁国有建设 (略) 场价格评估事项。 (二)古蔺县范围内符合有关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土地用途变更、规划条件调整、土地使用年限调增、土地置换等需补 (略) 场价格评估事项。 (三)古蔺县 (略) 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收回、收购的国有建设 (略) 场价格评估事项。 (四)古蔺县范围内涉及土地利用管理相关的土地、地上建 (略) 场价格评估事项。 (五)其他需要完成的本项目相关事项。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365天内) | (一)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和关于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采购人出具的评估委托书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业务,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各级出台新的规定的,按最新规定实施。 (二)评估机构应根据采购人业务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在接到评估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交评估结果,或根据采购人业务要求出具评估结果。 (三)评估结果被采纳后,评估机构应按照《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并向采购方提交备案通过后的评估报告2套。 | 6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勤、刘佳、黄雨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结算价下浮比例报价,因系统只能填写数字,成交价格为预算价格,成交金额为:在《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41%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 (略) 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行天下房 (略) ,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古蔺县彰德街道胜蔺街133号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君行正 (略)
地址: (略) 龙马潭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88号7幢-1层46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四川君行正 (略)
2023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