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4-*-ZBDL-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8月16日
一、评审情况
第一包: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第一包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1 名: (略) (略) ,成交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附表《代理机构费率控制线》基础上执行费率折扣8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2 名:天津广正建设 (略) ,成交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附表《代理机构费率控制线》基础上执行费率折扣8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3 名: (略) 经特 (略) ,成交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附表《代理机构费率控制线》基础上执行费率折扣7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略) )的项目负责人:马毅鹏,高级经济师2020B*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广正建设 (略) )的项目负责人:邵玉霞,正高级经济师2021A*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经特 (略) )的项目负责人:刘娟茹,高级工程师S*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广正建设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经特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略) )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广正建设 (略) )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经特 (略) )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第二包: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第二包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1 名: (略) (略) ,成交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附表《代理机构费率控制线》基础上执行费率折扣7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2 名: (略) 经特 (略) ,成交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附表《代理机构费率控制线》基础上执行费率折扣7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略) )的项目负责人:段懿德,高级工程师S*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经特 (略) )的项目负责人:刘娟茹,高级工程师S*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经特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略) )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 (略) 经特 (略) )的评审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
三、其他
1、采购人坐落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于2024年8月12日进行评审,第一包共6家供应商参加;第二包共5家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 (略) 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工程招标的全过程服务,包括为招标人拟定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备案,编写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按照 (略) 相关规定代收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组织开标、评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编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处理项目相关投诉质疑,协调合同签订、招标资料归档,协助采购人进行清标工作,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为准)。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第一包,采购范围包括: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土建、监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002)第二包: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第二包,采购范围包括: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饰装修、桩基检测、总控测量、第三方监测、保险、施工图审查、原材料检测,以及项目相关评估、评价、咨询等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河东区华兴道36号
联系人: 贾剑
电话:022-*
电子邮件:*@*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