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 (略) 四十万方
商砼项目(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四十万方商砼项目(生产线) | (略) | (略) 蓟州区杨津庄镇大保安镇村东500米 | 天津海润 (略) | (略) 拟投资900万元人民币,租赁杨津庄镇大保安镇村及大安镇老宋庄村村民所 (略) 蓟州区杨津庄镇大保安镇村东500米的闲置土地建设“四十万方商砼项目(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43333.3m2,主要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及原料库、实验室、办公楼、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484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项目环保投资74万元。项目部分建构筑物已建成,目前企业停工尚未生产,现补办环评手续 | 1、项目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1个、矿粉筒仓1个,筒仓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每个筒仓仓顶呼吸口处设置的“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TA008)”处理后,分别由8根27米高排气筒(P1-P8)排放;计量、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搅拌机呼吸孔上方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9-TA0010)”处理后,最终由2根15米高排气筒(P9-P10)排放。 原料库内砂石料卸料及车辆进厂运输过程分别采取喷淋抑尘和洒水抑尘措施。 2、洗车废水、车罐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处理,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砂石、除尘器收集尘和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置。 | / | 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