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2017年#月#日发布的《略办公室略市夜景照明项目(一期)采购的需求论证意见公示》进行更正,现将有关情况重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市夜景照明项目(一期)
三、采购预算:1244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 X略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以此件为准)。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
地址:眉略北路 邮编: ##
采购代理机构: 姜先生 电话: ##
地址:X市X区铁环东路1号中鑫半岛X 邮编: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