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是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水利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重要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可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第4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2]3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博白县对县领导担任河长的绿珠江等31条河流及老虎头等7座水库进行了健康评价工作,并通过了专家审查。现将我县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健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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