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得入选通知书
清丰县龙 (略) :
你方于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 09时08分参加我单位在河南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清地2024-C-58(A-U)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宗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为人民币(略)仟(略)佰(略)(略)(略)万零(略)佰(略)(略)元整(大写)(¥36,190,290)。
竞得入选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通知书》及拍卖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到清丰县 (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与清丰县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按要求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办理资格审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入选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竞得入选通知书》一式(略)份,拍卖人执(略)份,竞得人执(略)份。
特此通知。
拍卖人: | 清丰县 (略) |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 | 清丰县龙 (略) |
联系人: | 茹少航 |
法定代表人: | 任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