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略) :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普济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普济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2408-(略)-04-01-(略))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江陵县普济镇政府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182.53㎡,主要包括旧房屋墙体拆除、室内防水卷材及瓦屋面、室内吊顶、内外墙粉刷、 (略) 改造、门窗地板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设计方案
本工程改造面积共计为182.53㎡,耐火等级二级,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消防、节能等设计方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7.(略)元,其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五、建设工期及其他
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普济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附件2: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