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S212嘉善至余杭公路乌镇接线(世界互联网大会联络通道乌镇至崇福段) | (略) | (略) 交通 (略)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3.80万元。项目工程全长18.57km,工程线路设桥梁418.66m/6座,其中大桥157.44m/1座、中小桥261.00m/5座,主要位于K0+000~K5+821段,涵洞103道。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 (略) 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及有关行业的标准、规范等规定执行。湖盐线至苏台高速公路段路基标准横断面由双向四车道拼盘至双向六车道,其中双向四车道部分已经在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二期)(浙发改项字[2021]66号)中批复,与本项目拼盘建设。 |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施工期: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采用旱厕或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并定期清运;2、各类施工冲洗、养护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再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3、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钻渣利用沉淀池中转后运至钻渣处理场地集中处理,用于路基填筑或社会化利用;4、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覆盖;表土堆场等应设置蓬盖;施工场地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施工场地硬化,各场地周边应设截排水沟,做好场地排水,截排水沟连接沉淀池,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5、避免将临时施工设施布置在水体沿线,施工结束,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6、施工车辆、机械要定时检修,严格控制含油污水污染周围水体。 营运期:1、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2、项目桥梁路段均设计防撞护栏,以防止车辆或来往船只撞击护栏或桥墩后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事故;3、跨京杭古运河大桥为本项目的利用段,根据原三环西路环评要求,需优化完善桥面路基排水系统设计,要求位于桐乡运河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即京杭古运河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跨京杭古运河大桥跨河桥段范围内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非事故期桥路面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定期抽取用于绿化养护,事故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不得直接排入京杭古运河水体。 废气:施工期:1、加强汽车维护,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2、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做好车辆冲洗、遮蔽、保洁工作。3、施工现场应适时洒水降尘。4、在项目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m的固定式硬质围挡,围挡要至少设置1道喷淋,基坑周边设置全包围喷淋;土方开挖、回填环节必须洒水湿润。5、施工场地进行合理的布局,要求将施工场地灰土拌合站布置在场地中远离敏感点一侧,使灰土拌合站位置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不小于200m;6、施工场地应选择密封式灰土拌和设施,并配备除尘设备。灰土拌合楼筒仓和搅拌主机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排放高度不小于15m。7、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8、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营运期:1、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2、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3、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公路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沿线规划居住区与本项目间尽量规划30~50m的绿化带。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噪声:施工期:1、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进行设备噪声源强控制。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3、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3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针对200m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路段,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的隔声量应在10dB以上;4、在利用现有道路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并尽量在昼间(避开早、晚高峰及午休时间)进行运输;5、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高噪声活动区域如钢筋加工区、拌合站、预制场等远离环境敏感区。6、灰土拌合站等大临设施,宜建设临时厂房,将高噪声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置于室内,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7、对受施工期噪声大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防治营运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隔声窗措施,推荐在施工前实施,使营运期隔声窗措施同时起到施工期噪声防治作用;8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监测方案参见噪声监控计划;10、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 营运期:1、针对敏感点的特征,考虑建设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2、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3、工程沿线合理规划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土地利用方案。 固废:施工期:1、施工期生活垃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确认工程弃渣回收利用企业履行相关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具备相应回收能力,确保工程弃渣处置合法合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废材料、包装袋、零星边角料等,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3、施工过程中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营运期:本项目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公路维修维护产生的废物。因此,需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