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内容
沂源县石 (略) 南侧道路,工厂运输原料车辆途经此道路时洒落原料不及时清理,造成扬尘严重,每逢刮风天气,严重污染空气,要求查处。
二、核实情况
自接到该转办件后,县委书记王义朴同志组织县交通运输局、石桥镇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核实,沂源县石桥镇沂阳水泥南侧道路为村级道路, (略) 物料运输车辆途经此路,运输过程中密闭不全,物料撒漏,保洁不及时,造成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是 (略) 加强对物料运输车辆管理,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密闭运输,经车辆冲洗平台清洗。二是立即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三是开展重型物料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对带泥、未密闭上路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城区道路、国省道、县乡道清扫保洁力度,进一步改善路域环境,减少运输扬尘。
四、整改效果
1、 (略) 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了严格管理,禁止不密闭车辆上路运输,所有运输车辆经车辆冲洗平台清洗后出厂。2、该路段有3辆洒水车配合清扫人员对该路段进行不间断洒水和清扫,彻底消除道路扬尘污染,并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3、我局配合县交警大队,对该路段重型物料运输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对带泥、未密闭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同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城区道路、国省道和县乡道清扫保洁力度,进一步改善路域环境,减少运输扬尘污染。
该事项自2021年7月22日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