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重庆 (略)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制冷机购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投标总报价(含税)最高限价:(小写)¥ *.33元;本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不含税)最高限价:(小写)¥*.24元,其中水冷离心式(变频)冷水机组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82元;水冷离心式(磁悬浮)冷水机组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6 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寇老师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 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重庆川海制冷 (略) | 购置三台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其中:二台变频,一台磁悬浮)。本项目为包干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三台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装卸、运输(含二次转运)、保险、缴税、成品保护、安装、调试达到验收合格(含第三方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机构检测合格、项目所在地法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试运行、可选件(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与安全培训、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指导土建基础建设、压力容器报检及配合检验、配合第三方工控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及远程监控、提供配电设备材料选型参数等)、售后服务、质保以及为达到要求中标人采取的其他相关措施及服务。 | (1)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及检验并具备发货条件(中标人提供备货完毕函并加盖公章鲜章);(2)施工期:15日历天内货物运抵施工现场;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 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现场单机调试; 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现场群控、联控调试及培训。以上期限以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计算。 (3)验收期:试运行正常30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性能标准。 | 2023年9月18日 | 不含税金额:*.8元;含税金额:*元 | / | / |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