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弼时镇家家乐卫浴厂年产(略)个卫浴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弼时镇家家乐卫浴厂
建设地点: (略) (略) 弼时镇湄江村坪上组
公示内容: (略) 弼时镇家家乐卫浴厂年产(略)个卫浴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匡总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