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你局报来《关于柳城县林松加油站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柳城科工贸报〔2023〕24号)收悉。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函》(桂商运函〔2021〕4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柳城县林松加油站(详见附件)原址重建(扩建)建设完工,经你局现场验收合格,建设、环保、消防、防雷等有关手续齐全,达到规定条件,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号)。
此复。
附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情况表
(略) 商务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
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情况表
单位(盖章): (略) 商务局
序号 | 加油站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投资人) | 加油站 地址 | 性质 | 证书编号 | 经营方式 | 证书有效期 | 所属企业 名称 | 备 注 |
1 | 柳城县林松加油站 | 黄喜先 | 柳城县寨隆镇寨隆街东街 | 原址重建(扩建) | 油零售证书第*号 | 自有 自营 | 2023年6月日- 2028年6月日 | 柳城县林松加油站 | 加油站原租赁经营协议已解除。个人独资企业,已取得加油站用地不动产权证,加油站地址为不动产权证书和营业执照地址。 (略) 级编号执行。三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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