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 (略) 55%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74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7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3日 | ||||||||||||
挂牌价格 | 3023.44万元 | 保证金 | 300万元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海南 (略) 成立于2020年3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评估,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5332.25万元。具体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27F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苏云志 | ||||||||||||
成立时间 | 2020年3月11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5TGWHM5D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停车场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 (略) | 55 | |||||||||||||
2 | 国投电 (略) | 35 | |||||||||||||
3 | (略) | 1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2023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2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27,414,068.95 | -1,153,678.24 | -912,428.6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3,070,805.36 | 8,025,972.78 | 45,044,832.58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5月31日 | 13,084,120.73 | -279,555.01 | -279,555.0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报表 | 52,714,625.15 | 7,949,374.58 | 44,765,277.57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504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净资产 | |||||||||||||
5872.32 | 652.77 | 5219.5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932.7375万元。以上标的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数据为资产基础法得出,而以 (略)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332.25万元,本项目选收益法作为最后评估结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3M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27F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略) 、国有控股)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海南 (略) 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海南 (略) 少数股东有150万元未出资到位。 2、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本项目款项均采用人民币结算。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标的股权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的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4、其他按《产权交易合同》或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30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 0215 1920 0214 669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参与该项目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的承诺;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 (略) 55%股权 | 2023年8月4日9:00 | 2023年8月4日10:00 | 2万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徐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