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人
名称: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8-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霄县松垵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 。
地理位置:云霄县火田镇古楼村。
矿区面积:0.255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522.74万m3。
开采标高: 370米至 554.5米。
拟出让年限:10年 。
起始价:40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0万元或其整数倍。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同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三)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地点:2023年9月6日15时30分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领取。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止
报名方式: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变化所带来的不可预知的风险,采矿权竞买人应予承担。(二)该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性。(三)用于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采矿权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四)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前置审批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农业、文物、交通等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充分了解。(五)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若竞买人需对矿山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本出让文件提供的地理位置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出让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同时竞买人可向出让人进行咨询,详细了解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截止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联系方式附后)。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竞买人有上述第1、2、3条违约情形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于《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人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者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竞得人应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备齐要件材料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放弃采矿权,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
(四)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期满后矿区和道路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竞得人应于采矿权期满后一年内拆除地面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设备,并复绿复垦到位。逾期未拆除视为放弃,收归政府所有。
(二)本次拍卖每个标的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若竞买人少于三人的,该标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三)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四)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云霄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五)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云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96-* 柯先生
(略) 联系电话:* 吴先生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