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 (略) 市疾 (略) * 年公卫建设和疫情防控补助项目(第 * 批)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招标文件 第 * 章 投标邀请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更正为: * 日 * : * 分( (略) 时间)。2、 (略)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技术参数要求:(十 * )致病菌质谱鉴定仪:第6.1-6.2点现合并更正为:6.1质量准确性:质荷比最大允许误差应≤5× * -4;质量分辨率:用于核酸检测的质谱仪,质量范围 m/z ≤ * 0 范围;3、评分标准现更正为: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备注1报价 * % * 分以本次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 * 。共同评审2技术指标 * % * 分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 * 分;每有 * 条“★”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扣0.5分;非“★”项每有 * 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0. *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条款为投标产品重要参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有) (略) 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复 (略) 家出具的产品图册予以佐证;2.其他参数按参数要求提供可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如有外文的须翻译为中文)。3、所有佐证材料均 (略) 家或地区总代理鲜章和供应商鲜章;技术评审3环保节能1%1分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机制的通知》财库〔 * 〕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 〕 *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法律精神,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每提供 * 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 * 级能效(水效)指标。(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 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品目内的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4)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 (略) 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 (略)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共同评审4售后服务4% (略) 文件质保年限2年的基础上,每额外增加免费质保期1年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4分。注:如果1个包中有多个产品,按核心产品的延长质保期计算。提供承诺函。5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2分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 * 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共同评审 | |||
更正日期 | * 日 | ||
* 、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编号:zjg *** ,本次更正,潜在投标人在 * (略)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川省. (略) 市)自行下载更正后的内容,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川省 (略) 市疾 (略) | ||
地址: | (略) 市疾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川分公司 | ||
地址: | 地址: (略) 市 (略) (略) ( (略) )7号楼 *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啸;联系电话: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电话: | *** | ||
* 、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