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G18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15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G18荣乌高速威海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工程 | (略) 文登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 山东高速 (略) | 山东 (略) | 路线全长44.728km,包含主线和连接线,主线等级为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路线全长31.839km,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连接线2条,总长为12.889km,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文登连接线路基宽度20m,设计速度60km/h,长8.612km;机场连接线路基宽度25.5m,设计速度80km/h,长4.277km。全线设互通立交4处(枢纽互通2处、服务互通2处)、分离立交3座,设高架桥1座、大桥5座、中桥3座、小桥5座、涵洞24道,通道42座、天桥16座、涵洞24道,服务区1处(不包含加油站)、养护工区1处、通讯监控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3处等 |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废水、泥浆冲洗水等通过沉淀回用,不外排,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桥梁涉水施工设临时围堰,以减缓对沿线水体的影响。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等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工程穿越米山水库水源地准保护区、宁阳村供水工程二级保护区,应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施工期、运营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越,确保沿线水环境安全。 2.废气 严格落实施工、运输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合理设置中转料场、临时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并做好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采取渣土车辆密闭式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优化运输路线,限制车速,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正对敏感点和臭氧污染高发的时段,避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各拌合站配备完善的废气治理措施,在工程建成后立即拆除,同步做好生态恢复、修复工作。严格落实《 (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使用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有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在噪声敏感区域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经当地审批部门批准。对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优化局部线位远离敏感目标,合理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功能置换等措施。加强噪声、振动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扰民。运营期对环境敏感点进行定期监测,超标点应及时落实隔声降噪措施。 4.生态保护和恢复。 工程穿越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应进一步细化沿线生态保护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优化工程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沿线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路由和施工方案,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最大限度减少占用生态环境敏感区。严格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安全、水源保护地等敏感点管控规定,及时做好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边坡的保护和复绿,加强对沿线重要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周边野生动物集中活动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和照明对沿线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道路生态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置。沥青拌合站处废导热油、废机油、沥青烟气处理产生的废焦油和废活性炭,及配套场所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