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7号,2016年1月1日),2023年11月我单位委托甘肃新 (略) 编制了该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于2024年3月23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就项目报告书及评审意见向公众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建设单位:舟曲县曲玛 (略) 、舟曲县博峪 (略) 、舟曲县蜂园子 (略) 、舟曲县 (略) 、舟曲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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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或发送邮件,公众如有意见可采取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应,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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