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汶川县特殊群体“精康融合行动”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汶川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汶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9日 16:3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胡瑀,张大富,陈鉴 | ||
总成交金额 | ¥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龚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汶川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汶川县校场街下段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高 (略) 88号5栋4单元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特殊群体“精康融合行动”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 (略) 金牛区 (略) 118 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阵地建设):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残疾人服务 | 阵地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瑀、张大富、陈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利润”原则,包1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2000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2024]*]; 监督投诉单位:汶川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3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汶川县民政局
地址:汶川县校场街下段17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信 (略)
地址: (略) (略) 高 (略) 88号5栋4单元2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28-*
四川信 (略)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