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求索金属表面处理厂年产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求索金属表面处理厂年产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求索金属表面处理厂 | 项目负责人 | 但汉阳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200万 | ||
建设地点 | (略) 清港镇下湫村(工业产业集聚区 | 用 地 | 600 | |||||
项目概况 | 企业租用浙江 (略) 4F部分厂房进行生产,设机加工车间、喷漆车间、原料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500万只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85m处的下湫村居民点,本项目喷漆废水和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喷漆废气。 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边角料、漆渣、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项目喷漆废水和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 (略) 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3、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集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漆渣、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喷漆废气收集后经“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总风量为15000m3/h。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月29日 ~ 2024年2月04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