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鸿 (略) 塑料水塔、塑料化粪池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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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鸿 (略) 塑料水塔、塑料化粪池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 (略) |
建设单位 | 广东鸿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鸿 (略) 塑料水塔、塑料化粪池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金鸡镇冲花工业区139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84m2,建筑面积23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水塔、塑料化粪池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塑料化粪池(塑料水桶)10000个、塑料水塔500个。项目劳动定员1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废气污染源有:吹塑、塑料热焊接、滚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割圆、割边料、开料、剪板工序产生的粉尘,搅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滚筒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产生的烟尘。 吹塑、塑料热焊接、滚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割圆、割边料、开料、剪板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半密闭罩收集后共同采用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拟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搅拌、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较少,拟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滚筒机为密闭式设备,并配套有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滚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烟尘拟采取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废气防治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山林(旱地)灌溉,不外排。冷却塔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对纳污水体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的噪声。项目拟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HDPE边角料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不锈钢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除尘布袋、沉降回收的粉尘、焊烟渣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