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16分) | 1、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2、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3、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6、景观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7、岩土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8、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此项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本单位人员;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未实行注册或暂缓实行注册的除外);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 (略) 最新截图)。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二) |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4分)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此项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本单位人员;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未实行注册或暂缓实行注册的除外);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 (略) 最新截图)。 |
变更为: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人员配备情况(16分) | 1、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2、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3、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6、景观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7、岩土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8、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为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此项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本单位人员;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未实行注册或暂缓实行注册的除外);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 (略) 最新截图)。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二) |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4分)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此项人员由施工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本单位人员;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未实行注册或暂缓实行注册的除外);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 (略) 最新截图)。 |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川办规〔2022〕8号、川办发〔2021〕5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第五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其他需要使用综合评标专家库内专家的情形,经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可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国家有关部委对招标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变更为: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评标专家 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川办规〔2022〕8号、川办发〔2021〕5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第五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其他需要使用综合评标专家库内专家的情形,经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可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国家有关部委对招标投标项目评标专家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招标人:内江新润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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