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申请新丰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立项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相关工作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6-*-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新丰县六镇一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1、更新县城环卫压缩车6辆、清洗车2辆、勾臂车4辆、轻型自卸货车2辆、平板车2辆、厢式平板车5辆。1000个660L垃圾桶、500组240L垃圾桶(2000个);2、更新乡镇环卫压缩车8吨6台、5吨6台,平板车一台(六乡镇共用),冲洗清扫一体车12台(各乡镇1台),巡回保洁车皮卡1台,乡镇垃圾分类桶2000组8000个。(二)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升级改造。1、升级改造县城垃圾中转站1座,并配备垃圾压缩勾臂车;2、建设较大型垃圾中转站2座,建设规模分别200吨/天和100吨/天,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三)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对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设备、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垃圾填埋压实设施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对填埋场防渗衬层开展完整性检测及修复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你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既定时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工作,并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时办理概算审批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