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海洋渔船 (略) 应用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海渔规〔2022〕6号)、《 (略) 海洋渔船 (略) 应用暨大中型海洋渔船智慧化可视化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漳海渔〔2022〕28号)、《 (略) 财政局 (略)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部分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3〕20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漳州信 (略) 申报的海洋渔船 (略) 应用暨大中型海洋渔船智慧化可视化管理项目符合补助申请发放条件。2023年1-12月漳州信 (略) 已安装使用海洋渔船 (略) 应用暨大中型海洋渔船智慧化可视化管理项目的渔船779艘,经核算拟发放补助金额560.*元。现将《东山县已安装使用海洋渔船 (略) 应用暨大中型海洋渔船智慧化可视化管理项目拟补助资金渔船花名册》(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6日。
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渔区群众监督,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0596-*。
附件:东山县已安装使用海洋渔船 (略) 应用暨大中型海洋渔船智慧化可视化管理项目拟补助资金渔船花名册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