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房屋租赁项目公开求租公告(第二次)
(略) (略) (略) 营业房屋 (略) 公开求租,欢迎有意向的出租人前来响应报价。
一、租赁要求和地理位置
1、面积为 * 平方米±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营业用房,有可满足 (略) 日常营业,年租金≤22万/年(含税)。
2、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园二路 *** 号周边方圆 * 米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 (略) 应答;
3、供应商提供的房屋需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需自有);
(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房屋面积要求:(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4) (略) 提供的房屋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5)合同条款要求的其他内容。
4、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提交报名文件
1、有意向的出租人于 * 年1月25日至 * 年1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蓝村 (略) 报名。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珏。
2、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请携带上述资料,如有缺漏,求租人将拒绝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