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永久占地组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永久占地组卷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2】1444号、【2013】10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财政资金拨款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永久占地组卷项 (略) 信都区、经济开发区、任泽区、 (略) 、南和区、广宗县、平乡县、巨鹿县、威县、 (略) 、临西县、清河县、新河县、隆尧县、柏乡县、内丘县、临城县、宁晋县等18个县(市、区),永久占地约16.0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铺设球墨铸铁输水管道193.151公里、邢清干渠铺设双排或者单排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PCCP)和球墨铸铁共168.643公里。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登记证书;(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0 00:00至2022-10-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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