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修订)的通知》(鄂环发〔2022〕30号)规定, (略)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 (略) 部分江段违法捕鱼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披露问题
2023年4月至5月现场调查发现, (略) 部分江段违法捕鱼问题严重,当地已形成长江野生鱼违法偷捕、销售、运输、食用的完整利益链条。在黄梅县刘佐乡八一大闸江段,偷捕人员连续多晚驾驶标有码头专用船的机动船只在 (略) 非法捕鱼,除了配备有望远镜、增氧泵、渔网、改装车辆等专业偷捕转运工具,还有多 (略) 口、登(略)点望风放哨,偷捕渔获包括多条刀鱼。在 (略) 镇游洲村江段海事码头,偷捕人员连续多晚利用改装车辆将塑料船和便携式动力装置运至江边后组装成动力小船,驾至江中洲岛锚鱼,一晚偷捕渔获近百斤。在黄梅县刘佐乡红卫闸江段,一偷捕团伙同样利用机动船只连续多晚在江中偷捕野生鱼,每次临时确定靠岸点后,由专人驾车转运渔获,偷捕团伙中一人为黄梅县刘佐乡长江黄梅段护鱼员,仅一晚就偷捕长江野生鱼200余斤。
调查还发现, (略) 龙坪镇江段非法捕捞问题同样突出。 (略) 龙坪镇一船舶码头,附近村民经常利用小船到长江中非法捕鱼,一晚偷捕渔获近百斤。 (略) 龙坪镇新洲岛,大量职业钓鱼人利用新型捕鱼设备遥控船。偷捕渔获不仅送到黄 (略) 、 (略) 李老四长江野生鱼行馆等本地餐馆,还通过长途托运方式销往全国。此外,长 (略) 江段,违法锚鱼、背包客电鱼现象也十分常见。 (略) 渔政执法部门定期利用执法船只开展日常巡查,并在新洲岛对岸渡船码头等关键位置安装渔政监控摄像头,但2023年以来均未发现上述偷捕行为。
二、整改目标
全面核实相关问 (略) 到位;严厉打击一批非法 (略) 场销售黑色产业链;实现长江禁捕水域“四清四无”,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常态化, (略) 格化管理规范,人防技防监管机制完善,执法队(略)纪律严明。
三、整改措施
(一)严厉打击电鱼、网鱼、锚鱼等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披露问题中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全部核实并 (略) 黄梅县、 (略) 非法捕捞和非法制售长江野生鱼等问题,彻底斩断长江野生鱼偷捕、销售、运输、食用黑色利益链条。二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举一反三, (略) 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侦办一批涉江涉鱼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团伙犯罪、电毒炸等严重危害长江水生生物犯罪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到位。三是开展涉渔违法线索大摸排。全面摸排非法捕捞、电鱼、网鱼、锚鱼、违法垂钓等各类涉渔违法犯罪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和前科人员名单库。
(二)强化禁渔执法监管。一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农业农村、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强常态化执法巡查,以长江禁捕水域、交界水域、海事码头、江心洲和非法捕捞、锚鱼、垂钓高发频发水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电鱼、锚鱼、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 格化管理。落实乡镇 (略) 格化管理责任, (略) 格员和渔政协助巡护员实行不间断巡查,增派执法人员、镇(村)网格护渔员长期驻守江中岛,共同筑牢禁捕水域防线。三是发挥渔政执法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加强禁渔“天网工程”运维,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监控点位,实现人防技防流程一体化,形成 (略) 置闭环。
(三) (略) 场管理。一是营造“四不”浓厚氛围。组织利用商超、餐馆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渔政策, (略) 站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在 (略) 场设置、更新固定提示牌,重新签订禁渔承诺书,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推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常态化监管执法,围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广告等重点领域, (略) 场、商超、酒店、餐馆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是否存在长江野生鱼非法加工、制作、交易等行为, (略) 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市场监管、 (略) 、公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健全部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移送等制度,对渔(钓)具店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制作、销售、使用禁用渔具违法行为, (略) 场销售渔获物黑色产业链。
(四)开展利用船舶、码头渡口非法涉渔行为整治。一是规范船舶标识管理。对长江江段从事生产生活交通用的各类船舶进行摸排,采取“统一登记备案、统一发放登记牌号、统一标识、统一集中停靠”,并与船舶所有者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的措施严格监管。二是严格码头、渡口监管。加强对长江码头、渡口检查频次,做好台账登记,严查 (略) 具、渔具、钓具登船上岛。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交通、海事、公安、农业农村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船舶非法涉渔行为, (略) 的“三无”船舶,进行拆解清理,彻底消除隐患。
(五)开展渔政执法队(略)教育整顿。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对执法人员进行整顿教育,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护渔员素质。二是完善护渔员管理制度。规范录用协助巡护人员,为其配齐装备条件,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建立和完善协助巡护人员激励、奖惩、考核、晋升等管理机制,提高协助巡护队(略)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三是从严 (略) 。对发现执法人员、护渔员内外勾结、通风报信、监守自盗,参与非法捕捞的相关人员,坚决从严 (略) 。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打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系统组织专班反复观看学习、逐帧比对警示片,深入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对警示片中曝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身份全部查实并依 (略) 理, (略) 罚25人、 (略) 场主体,其中, (略) 罚18人, (略) 罚7人。制定《开展打击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6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立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36起,其中团伙数12个,打处犯罪嫌疑人186人。近期, (略)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出动警力50余人,对经营两月的跨 (略) 大型专业性电捕捞团伙进行全链条(捕、运、销)收网,抓获嫌疑人8人,扣押车辆6辆、快艇1艘、电捕捞工具1套,没收渔获400余斤。加强倾向性苗头管控,对曾因非法捕捞受到渔政、市场监督、公 (略) 理的405名人员重点关注,建立名单库并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为打击防范提供支撑。
(二)不断强化禁捕禁渔执法。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巡、联查、联打、联治”机制,构建从江水到餐桌的全链条禁捕退捕 (略) 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渔政)执法人员(略)人次,执法车辆4156辆次,执法船艇2799艘次,水上巡查(略)海里,(略)上巡查(略)公里,组织开展长江禁捕联合执法577次, (略) 具709张,清理非法钓具3181个,查办案件114起。2024年9月, (略) 牵头组织江西九江、黄石阳新等 (略) 开展的跨省、市、县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被《人民日报》报道。压紧压实乡镇 (略) 格化管理责任,选强配齐“江段长”“岸线长”,形成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长江禁捕管理新机制,全市21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担任江段长,238名村(社区)书记担任岸线长。累计投入2032.(略)元建设禁渔“天网工程”,建成“天网工程” (略) 9个、视频监控摄像头155个,实现对重点禁捕水域在线远程监控、精准调度、快速打击。 (略) 升级“天网工程”,优化监控点位5个,新增监控点位7个, (略) 发现问题线索 (略) 涉渔案件13起(其中,违规垂钓11起,非法捕捞2起),劝离垂钓人员370余人次。黄梅县重新规划监控点位16个,安装智能喊话广播系统16个,确保不发生违法捕捞行为。
(三)持 (略) 场管理。全市发放禁渔宣传资料8653份,张贴禁售长江渔获物通告、签订禁渔承诺书6270份,安装提示牌265块,设置长江禁捕监督岗698块。深入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 (略) 长江野生鱼非法加工、制作、交易等行为。 (略) 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394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1780家次,检查农贸(批)市场934个次,检查商超2197个次,检查餐饮单位(略)个次, (略) (网店)489个次, (略) 开展行政指导34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5条, (略) 场监管领域涉渔案件21件,发布典型案例6件。对水产品交易地、涉渔餐饮场所、渔具销售店 (略) 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703个次、渔具生产、经营点1583个次。
(四)全面规范船舶渡口管理。全面摸排长江黄冈段各类船舶,加强分类管理。全市排查相关船舶364艘(乡镇生产生活自用船舶231艘,特定功能船舶84艘,一般“三无”船舶49艘),拆解销毁44艘,统一回收5艘,标识管理315艘,签订禁捕承诺书315份。加强对长江码头、渡口巡查检查, (略) 具、渔具、钓具登船上岛。在武穴龙坪渡口设立“禁捕值守哨棚”,配备带班领导2人,网格巡护员5人,相互交替巡逻检查、值班值守。常态化开展船舶禁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船舶非法涉渔行为,全市开展船舶禁捕执法活动26次,出动船艇30艘次,126人次。
(五)深入开展执法队(略)整顿。组织渔政执法人员观看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内容,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 (略) 法治培训暨案卷评审、渔政执法能力培训等活动,培训渔政执法人员、护渔员200余名。选派30名骨干护渔员参加2024年第五期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培训。推动武穴、黄梅等 (略) 区修订完善护渔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护渔员培训学习,按照“6个1” (略) 122名护渔员配齐了护渔装备,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将渔政执法人员和护渔员履职情况纳入长江禁捕督查暗访和监督检查的重要范畴,对执法人员、护渔员内外勾结、通风报信、监守自盗等违法行为,从严 (略) ,黄梅县及 (略) 理警示片披露问题中涉案护渔员1名。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 (略) 人民政府反映。联系人:曹刚,联系电话:07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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