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2023-2025年土建、配套、外电专业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747-2360SCCHA048】。
2.2 项目概况:【采购2023-2025年土建、配套、外电专业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专业:新建、改造、搬迁、主动规划等项目土建施工服务,以及楼面抱杆施工服务等;
(2)配套专业:新建、改造、搬迁塔类项目的动力配套运输、搬运、安装调测服务;
(3)外电专业: (略) 在中标有效期内的高(低)压电力线路及配套电力设备设施的新建、更新改造、隐患整治、故障抢修等工程】。
2.3 项目实施地点:【 (略) ,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两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本项目】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划分及拟中标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划分 | 市县分公司 | 划分区域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不含税合计(万元)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含税合计(万元) |
1 | 标段一 | (略) | (略) 琼山区 | 900.00 | 4935.00 | 981.00 | 5379.15 |
(略) 美兰区、 (略) | 1351.00 | 1472.59 | |||||
(略) | (略) | 1707.00 | 1860.63 | ||||
(略) | 临高县 | 977.00 | 1064.93 | ||||
2 | 标段二 | (略) | (略) 秀英区 | 1126.00 | 4856.00 | 1227.34 | 5293.04 |
(略) 龙华区 | 1126.00 | 1227.34 | |||||
(略) | 澄迈县 | 1466.00 | 1597.94 | ||||
(略) | 定安县 | 1138.00 | 1240.42 | ||||
3 | 标段三 | (略) | (略) | 2075.00 | 4241.00 | 2261.75 | 4622.69 |
(略)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1326.00 | 1445.34 | ||||
(略) | 昌江黎族自治县 | 840.00 | 915.60 | ||||
4 | 标段四 | (略) | (略) 天涯区 | 623.00 | 3420.00 | 679.07 | 3727.80 |
(略) 崖州区 | 623.00 | 679.07 | |||||
(略) | (略) | 1076.00 | 1172.84 | ||||
(略) | (略) | 1098.00 | 1196.82 | ||||
5 | 标段五 | (略) | (略) 海棠区 | 623.00 | 3054.00 | 679.07 | 3328.86 |
(略) 吉阳区 | 623.00 | 679.07 | |||||
(略)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1076.00 | 1172.84 | ||||
(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屯昌县 | 732.00 | 797.88 | ||||
6 | 标段六 | (略) | (略) | 1260.00 | 2663.00 | 1373.40 | 2902.67 |
(略)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442.00 | 481.78 | ||||
(略) | 442.00 | 481.78 | |||||
(略) | 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 | 519.00 | 565.71 | ||||
合计 | 23166.00 | 23169.00 | 25254.21 | 25254.21 |
注:上述规模均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2.8 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2.9 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本章2.7条】。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供物资除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1.营业执照: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企业资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申请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3.人员要求:同时具有(1)和(2):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1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1人)。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和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 (略) 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须同时具备土建、配套以及外电的施工业绩,且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复印件,可提供*方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1.5.财务要求:申请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 (略) 】列入【全国/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 (略) 【 (略) 】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略) 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对应款项要求提供的相应查询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控股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关于主要人员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及出资信息的截图。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11】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8:30至2023年7月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费用: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网上支付方式。
5.4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及费用交纳
5.4.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5.4.2费用交纳: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搜索项目名称关键字或项目编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300元人民币/套/申请人,按项目收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注:供应商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费用缴纳后,请务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人员确认,并及时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文件。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00分】。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注:1、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用户可使用比德平台已有账号密码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2、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办理CA的,有效期内可在中国铁塔电子平台继续使用。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为了避免影响正常集中资格预审申请,请申请人至少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申请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办公地址): (略) 龙华区金龙路4 (略) 广场 邮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网址:http://**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海南分公司): (略) 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二楼210室 邮编:* 联系人:张余卿、王兴贤、王玉鹏、普凌翔 电话:*、*、0898-* 传真:/ 电子邮件:*@*inochem.com 网址:http://** 开户银行:/ 账号:/ | ||
异议接收邮箱:*@*hinatowercom.cn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