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仁环 (略) 编制的《330省道清江浦区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示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330省道清 (略) 线起点位于起点位于淮阴区与清江浦区交界处,利用二河高家堰大桥新建半幅,经与204县道二河 (略) 平交后,向东延伸, (略) 平交后,跨越草字河,利用现有桥孔下穿长深高速,终点止于205国道与发展大道(规划235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3.228km,全线均在清江浦区境内。
项目将新建双向四车道一级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米。项目设分离式立交2处、主要平交口4处,大桥3座,1处养护工区。工程总投资约额*.*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 (略) 络链接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公 (略) 络链接(附件2)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19-1508号江苏仁环 (略) 吴工051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征求意见稿所述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 (略) 清江浦 (略) 26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七)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仁环 (略)
通讯地址: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19-1508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
E-mail:*@*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