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评函〔2024〕66号
(略) (略)
(略) 水质检测实验室功能完善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四川省遂宁水质监测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水质检测实验室功能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 (略) (略) 任家渡 (略) 10号楼B栋1层、3层,项目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2124m2,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7.#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 (略) 、 (略) 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1层 (略) 域,建筑面积1062m2;3层为水质检测实验室与办 (略) ,建筑面积1062m2,实验室建成后主要进行水和废水检测。本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不涉及转基因实验。
2019年12月26日, (略) 机关 (略) 出具了《 (略) 水质检测实验室功能完善项目的批复》(遂机管函〔2019〕51号),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所用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环境管理措施。项目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标准、政策及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并落 (略) 置措施。实验器皿/设备三次后的清洗废水先在酸碱中和桶进行酸碱中和后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进入 (略) (河东二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 (略) 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分类收集、储存、 (略) 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后由环 (略) 理统一清运;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弃纯水过滤器装入密闭容器内,定期交由厂 (略) 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 (略) 置措施。本项目涉及化学试剂使用操作均在实验室通风橱内或通风柜内或万向集气罩(设置3个万向集气罩)下方进行,废气经通风管道、通风橱、通风药品柜、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1套“酸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有组织排放,排放口高度为22m。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 (略) ,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环保设施风机进、排气口加装消声器,室外风机加装防声罩。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报告表将危废暂存间、酸碱中和桶地面设置为重 (略) ;实验室地面设置为一 (略) ; (略) 域为简 (略) ,建设单位应分类 (略) 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风险物质的管理,规范员工的操作规程,对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设 (略) 理物资、定期组织演练,保证事故状态下,能第一时 (略) 置。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请市 (略) (略) 分局(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 (略) (略) (略) 分局(市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