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金山屯区公园街金山屯镇水上乐园东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拆除现有南锅炉房内1台7MW燃煤热水锅炉及现有北锅炉房内1台7MW、1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在现有南锅炉房内新建2台40t/h(并联往复炉排热水锅炉),供暖面积为50万m2。2台锅炉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内循环脱硫(烟塔一体)及1套SNCR脱硝,烟塔高度为45m。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旭安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金山屯区民生小区24号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 (略)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香坊区衡山路15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略) (略)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