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采购 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采购 二、项目编号:YGCQ-QC-2023-13-54-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00元整 五、采购项目概况:贵阳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采购, 特此进行本次采购活动。(详见采购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参照相关法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一)资格要求(详见初审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审计报告应该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截图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须承诺事项: (1)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按采购人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2)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执行采购人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3)供应商必须承诺全面响应采购人对服务期的要求,保证编制工作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 (4)供应商必须承诺将按照建设程序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包括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遵从职业规范,对工作涉及有关项目信息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采购人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有关法规追究成交人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 分公司。 (以上所需提交的具体资料详见初步审查表) 七、采购文件获取事宜: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9:00—16: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自行确定单位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官方网站系统http://**:9443/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文件 业务联系电话:0851-* 技术联系电话:0851—*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2月7日14:30时 十、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贵州阳 (略) ( (略) 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 十一、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北京西路38号1单元21-28楼 项目联系人:罗念 联系电话:085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阳 (略)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407 项目联系人:陈付益、高江龙 联系电话:0851-* 贵州阳 (略)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