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略) 龙峰大道以西、 (略) 以南地 (略) 长沙县黄龙新村范
围内:本项目位于黄花大道以东、龙峰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北纬 28.#°,根据查询到的《湖南省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9)政国土字第 953 号)、《湖
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0)政国土字第 702 号),
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长 (略) 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地块用地规划
图,该地块拟作为 A33(中小学用地)。根据长 (略) 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地
块红线图,地块面积为 # 平方米。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长 (略) 龙峰大道以西、
(略) 以南地块内 2019 年前一直为农田及水塘,2019 年至今,地块内农田已
无人耕种,变为未利用地,现为未利用地及水塘。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及水塘,
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及水塘,对土壤环境无影响。地块历
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
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
污染的情形。本次调查地块其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水塘、学校、工厂、居
(略) 。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 (略) 。地块西南侧约 260 米,2013
年前为农田及水塘,2013 年至今为长 (略) ,根据调查,长沙
(略) 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资料分析,长
(略) 生产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均 (略) 置等情况,有大气、
(略) 置装置及监测设备,大气排放符合标准,废水均经过统 (略) 理后回用,
不外排,在生产期间未曾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略) 和长 (略) 管委会生态环
境部门未接到过长 (略) 相关环境问题投诉,无相应整改情况。
综合分析认为长 (略) 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地块内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规范要求,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
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