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采购项目(采购编号:BX*)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人工费、维保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 (略) 包含营业执照在内的资质文件、报价单以及维保服务实施方案。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全年维保费用按季度分四次付款。
5、现场踏勘:校方定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10:00,在临港校区学生公寓56号楼门口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过时不候。
6、答疑: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10:00前,将问题汇总发送至电子邮箱:*@*ttp://**,我方将视情况统一答复,如有答复请在我方指定电子邮箱内查看(邮箱地址:*@*63.com;密码:HSDX*)。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ttp://**;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BX*+公司名称。
8、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
9、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10、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加盖公章)。
11、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双方须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备注:
(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 (略) 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2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