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细河(平山区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3 月 4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16
项目名称:本溪市细河(平山区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684,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84,600.00元
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2 月 22 日08:30至2024年 2 月 2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年 3月4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和介质形式(光盘一份或U 盘一份)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平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平山区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