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的要求,现将《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 (略) 综合开发项目(二阶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 (略) 综合开发项目(二阶段)
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 (略)
建设单位:天津 (略) (略)
公示内容: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 (略) 综合开发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附件: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 (略) 综合开发项目环保验收(二阶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