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先就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代建(1标)施工总承包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代建(1标)施工总承包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采购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盐田港后方*域,新建1号拖车停车楼、3栋综合服务楼、 (略) 政工程,包括:1号拖车停车楼、3栋综合服务楼、1号拖车楼停车楼-幕墙工程、3栋综合服务楼-幕墙工程、1号拖车停车楼建设场地内全部土石方工程、3栋综合服务楼建设场地至设计标高起产生的基坑开挖等土石方工程及1标其他区域内的土石方开挖及边坡支护等工程、人防工程、1号拖车停车楼及3栋综合服务楼周边区域的室外工程、智能化工程(IOC指挥调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内容除外)、特色观景平台透明玻璃幕墙、3栋综合服务楼抗震支架安装、景观工程、1号楼拖车停车楼抗震支架安装、西禾路工程(K0+440-K0+625除外)、匝道工程(Z1K0+389.009-Z1K0+604.823除外),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2工程地点: (略) 盐田区盐田港后方*域。
2.3招标范围:完成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列材料的供应。该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材料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方验收合格且经*方确认签字的对账单/送货单为准。
2.4品牌厂家要求:无。
2.5采购方式
2.5.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13%税率)。该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采购出厂价、制作加工费、方案编制和深化设计、工程资料编制及归档、竣工图编制、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材料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含税单价。
2.5.2中标人提供13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结算方式
(1)*方在每月5日前提出上月1日至30日(月底)完成供货数量的货款付款申请。经*方对前述付款申请审批通过后,*方每支付一笔货款前通知*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当期税务发票,并在收到*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额税务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实际完成应付货款的80%;设计变更按确认金额的70%支付。
(2)工程(指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代建(1标)施工总承包项目)总体完工并收到发包人相应支付至85%的款项后支付至本合同额的85%后停止支付。
(3)工程(指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代建(1标)施工总承包项目)完工且通过验收,*方与发包人结算被审查合格后,**双方办理相关结算并签字确认(*方须负责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在结算前进行资料归档并向*方办理资料移交手续,否则*方有权不予结算)*方收到发包人相应支付至90%的款项后支付至本合同结算价的90%。
(4)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经政府部门完成*方与发包人的结算审计并收到发包人相应支付至97%的款项后,支付至本合同结算价的97%。
(5)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指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代建(1标)施工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满二年后并收到发包人相应质保金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方(不计利息)。
中间结算不免除*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本次招标活动将于2024年1月5日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简称: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PDF版正本上传提交至“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登录“采购平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4、交货时间:以*方书面通知的实际采购订货通知为准。*方接到*方订货通知后,应先与*方确认材料的型号规格、颜色、LOGO(标识)后方可制作,并将成品于3天内送达*方工地现场。
5、交货地点: (略) 盐田区盐田港永安北一街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代建(1标)施工总承包项目现场。
6、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TGJ/T244-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城市公共交通标志GB/T5845-2008》《 (略) 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交通安全护栏的设置标准》( 市交警局)等其他相关设计规范及规程、图纸的标准执行。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行业、社会信誉,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9、投标截止时间和交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 1 月 15 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 (略) 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交标地点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 1 月 15 日15:0 (略) (略) 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开标。
11、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在“采购平台”发布最新通知为准。
12、招标活动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